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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全国各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新年新气象,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上海、辽宁等地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上海、辽宁等省市今年出台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上海力促农民工子女“上好学”
上海市教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到2010年,上海70%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将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初中生原则上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办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小学也将逐步转为有法人资质的民办学校。
在初中阶段,鉴于实验课等对师资和设备要求较高、多数农民工子女学校难以达标的现实情况,到2010年,上海适龄农民工同住子女将全部进入全日制公办初中就读。而这些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将与城区孩子一样享受包括免除学杂费、评优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各种权利。
在小学阶段,上海将采取逐步把农民工子女小学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办法。政府对农民工子女小学的办学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1.小学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两名专任教师;
2.校长须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教师须有教师资格证书等
3.政府将对纳入民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服务和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学校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4.实行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基础上,由市、区财政按学生人数给予补贴。
为不影响上海户籍学生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情况,预测区域内未来几年学龄人口的分布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流入和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公办学校建设规划,保证配足公办学校,扩大公办中小学资源,并对农民工同住子女采取公办学校整校招生、设立分部、独立编班、插班就读等多种形式解决其入学需要。
辽宁农民工子女都能就近入学
辽宁省教育厅在2008年工作要点的第一项工作中明确规定,确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到目前为止,辽宁各地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100%就近就读。 自2004年起,辽宁就在全省实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扶助工程,陆续制定了若干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安排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入学;
2.各地政府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就读权利,并在评优奖励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对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实行与本学区城市学生同样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
4.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同样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辽宁省还建立和完善了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工作;财政部门按照当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等量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此外,各市、区教育部门还设立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咨询站,开通公开服务电话,确保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不因信息不畅而耽误了孩子的就学。 今年,辽宁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该省特别强调,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流入地政府要予以额外补助。
四川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近日,四川省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该省每年将投入资金总额近60亿元,惠及全省2万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近千万学生和家庭。
根据《意见》,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生活费的范围。小学生每生每天提高为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提高为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原由《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地区,仍暂按《十年行动计划》确定的范围实施;其余地区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比例,由原来寄宿生人数的30%扩大到50%以上。
四川省还将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持续推进免费义务教育,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推进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使用国家和省免费教科书的学生范围由原来的贫困家庭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8年,按照全部学生人数、全部科目配齐国家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并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原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两项资金合并为预算内公用经费,统一县镇学校、农村学校的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到2009年提前一年落实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08年和2009年,每年落实公用经费现行标准与基准定额差额的50%。
从2008年起,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500元。在此基础上,对校舍维修改造成本较高的高寒等地区,进一步提高测算单价标准。
江苏将设立农村骨干教师岗位
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决定设立农村骨干教师岗位,给予相应待遇,通过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的方式,稳定和吸引一批骨干教师扎根农村任教。
江苏提出,“十一五”期间,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普遍开展一次轮训,同时鼓励农村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学历层次;根据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将对紧缺学科师资实行定向培养,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农村学校任教;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
“十一五”期间,江苏将选派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选派到苏北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中小学任教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4600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助,连续补助4年。这一补助相当于免除大学本科阶段的所有学费。
根据《意见》精神,江苏各级政府将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安排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师资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农村中小学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不低于核定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江西今年安排60亿元办教育实事
2008年,江西省用于教育民生工程和涉及教育的公共财政政策的资金将超过60亿元,受惠学生将达到640多万人。
江西省财政今年将着力办好9件教育实事,省本级用于教育民生工程的资金将达到24.24亿元,具体如下:
一是全省城乡570万名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除学杂费,今年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是比照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的标准,对20万名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个人进行补助;
三是为34.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750元;
四是为7.3万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政府助学金,每人每年800元;
五是为38.3万名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六是为15.6万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七是为1.6万名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政府助学金,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等。
八是新增3亿元补助中小学教师津补贴;
九是新增1亿元作为对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教师的特殊津贴。
山东出台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素质教育
为实现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共计40条。《规范》明确要求:
1.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规范
一是规范课程,每所学校必须开足开全课程;二是规范课时,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增删课时;三是规范作业量,严格控制学生的书面作业,坚决减掉机械的无效作业;四是规范作息时间,给孩子多一点睡眠时间;五是规范考试评价。
2.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机制
市县主要抓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范,省里监管高中办学规范。山东把高中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2008年春季开学时,全省所有高中校长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培训,签署公开承诺书。从2008年高一新生开始,统一高中教学计划,规范文理分班;建立高中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报告电子管理系统,作为监管和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3.逐步取消高中学校招生考试
山东提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该省将从200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成绩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提倡使用等级制表达学业考试成绩。实施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包括等级和评语两个部分,由学校组织,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为一个评定时段,评价结果需向学生公示。实行学业考试制度后,取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在招生录取时的权重不低于20%。从2008年起,将高中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到2010年比例不少于60%。指标生分配的原则是以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采用多种形式招生,包括统一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划片招生录取、注册录取。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自主权,自主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不高于30%。为此,该省将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监控制度、复查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不再对外公布学生高考成绩
山东严格规定高考考生的成绩等信息属考生个人隐私,除招生录取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都无权掌握考生信息。从2008年开始,山东省级教育招生部门不再向任何地方提供学生高考成绩、录取情况等个人信息,各市、各县再进行高考排名就是造假。此项措施将从根本上解决炒作升学率的问题,有效治理各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倾向。该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在媒体上宣传炒作升学率,不以分数、升学率为主要标准来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成绩。
四川两年将卸下“普九”债务包袱
据报道,四川省将在两年内基本化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四川省财政根据各地化债情况,已下拨化债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17.89亿元。至2007年年底,四川省已化解“普九”债务42.55亿元,化解额已占全省“普九”债务的53%。
截至2005年年底,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达到81亿元。四川首先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以及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等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省对县和乡镇的化债激励性财力补助,三是从地方征收且作为地方收入的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四是通过盘活闲置校产筹集偿债资金,五是通过统筹非税收入途径筹集偿债资金,六是社会和民间自愿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
为保证偿债资金安全可靠,四川提出了“四不”的纪律要求:不得借新债还旧债,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为建立化债和控债长效机制,四川还强化了新增债务惩戒机制。
四川还出台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分配办法》,省财政对各地化债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平均不低于各地标准债务额的50%。
陕西5年将投16亿建现代职教体系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陕西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第一个重点项目,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将建立覆盖城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新增劳动力从业有技能,创业有本领,从而大大提高全省劳动者的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这一项目主要包含“一个工程,六个项目”。“一个工程”即“人人技能工程”,使全省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六个项目”分别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职教实训基地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示范专业和精品专业建设、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据介绍,2008年陕西省将新建和扶持10所县级职教中心、1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1所高等职业院校、10所中等职业学校。到2012年,形成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30万人以上、年培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0万人的规模,建立覆盖城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据初步测算,这六个项目5年将投入超过16亿元。 陕西省教育厅提出,今后5年要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劳动技能培训为重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扩大职业教育培训规模,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2010年初步实现对城乡新增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全覆盖;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主导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青岛严格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就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提出明确要求,非寄宿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 青岛市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必须严格遵守小学每节课40分钟、中学每节课45分钟的规定。每天上午必须安排25分钟至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应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至少集体进行体育锻炼一小时。严禁学校、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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