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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地区民办学校现状与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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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学院教科部  王润平  
    临漳县中学校长  刘尚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毫无疑问,中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应该是各级政府和所有民办教育工作者所致力追求的目标。那么,中国民办教育的现状如何呢?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一年多来,我国民办教育办学者的积极性并没有被真正调动起来,也没有出现法规所预期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来举办民办学校”,更有一种媒体声音:民办教育的“寒冬季节”到了,来形容当前中国民办教育的景况。

     一、发展中地区民办学校的现状

     据河北省统计资料显示,到2003年底,河北省已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451所,在校生71.5万人;全省民办教育机构占地面积4.6万亩;总建筑面积1058.9平方米(其中自有校舍面积68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94.3亿元(其中自有资产162.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56.1亿元;图书资料1740.7万册。这些统计数字雄辩地证明了河北省民办教育的可喜发展,但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争的事实。

     (一)学生的现状

     在当前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今天,随着公立学校和国有民办学校竞争意识的增强和办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的生源环境每况愈下。民办教育的投资者,急于收回投资,使得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过于急躁,招收的学生绝大多数是国办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即使是录取分数线以上的也是中等生。要么就是学困生,或行为不良的学生。招生数量的过快增长,使得生源质量无法保障,同时也增加了学校教育和管理难度,制约了理念的实施和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还失去了社会成员对学校的厚望。

     (二)教师的现状

     在当前人们追求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同时,民办学校相对于公办学校的薪水是偏低的。民办学校在管理上仍侧重于物质和资本的管理,忽视知识管理,忽视教师专业成长,在教科研和学校文化生态发展方面投入很少。以致于好的教师自我得不到发展。即使在岗的教师相当部分也是处于无奈,人心不稳,一旦有机会,将选择离去。

     (三)社会现状

     尽管《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民办学校“出资人从民办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的立法本意是基于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实践的国情出发,“为调动办学者的积极性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来举办民办学校”之目的,而采取的“国家对民办学校出资人的一种鼓励、奖励措施”,学校的性质属于公益性事业,是非营利性机构,应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但是,社会往往把民办学校定位于企业机构,是一种经营性和营利性行为。由于社会对民办教育认识的错位,所以导致公办学校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受阻;民办学校教师办理养劳保险困难,甚至办不成。向银行贷款也很困难,使得民办学校由于前期投入不足,后期缺乏资金注入,持续发展举步维艰。

     二、造成现状的原因

     (一)法与社会现实的碰撞

     1、后期资金短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可以和公办教育机构享受向银行贷款同等待遇。但事实上民办教育机构向银行贷款非常困难,甚至贷不到。民办学校由于前期投入过大,所收学费除了用于教师工资发放以外,还要用于学校滚动发展。由于后续资金不到位,导致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快提高。

     2、师资水平。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办学校的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可以相互流动。但是,由于传统的管理体制、以及人们约定俗成的传统理念的制约,事实上公办学校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可能的。据我们所调查的一个县的情况,如果公办学校教师要向民办学校流动,必须和公办学校脱钩。基于此种情况,教学能力和水平高的教师不能尽快注入民办学校,导致民办学校师资整体水平较低。

     3、社会劳动保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要为教师和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按照办理养老保险出资比例要求,需个人出资一部分,学校出资一部分,国家出资一部分。事实上,民办学校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该国家出的部分,地方政府不负担。如河北某县民办学校要为教师办理养老保险,当地劳动部门不与办理。该民办学校出资部分,投资人由于回报心切,不为教师和工作人员出资,导致教职工养老保险没有着落,致使人心思动,情绪不稳。

     4、社会对民办学校存在认识误区。《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或“重要组成部分”。出资人依法取得了“合理回报”的民办教育机构,其学校性质与不要求合理回报民办学校同样属于公益性事业,是非营利性机构,它仍应该享受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组织不应该对其实行政策歧视。但是,从目前社会和各级政府及组织绝大多数来看,在执法过程中和法律解释上把民办教育定位于企业、是一种经营性和营利性机构。而非公益性事业。

     (二)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碰撞

     由于民办学校是由个人出资创办的教育机构,所以民办教育的法人代表认为学校属于自己个人。而绝大多数民办学校的法人是企业的老板,他们自己不懂办学,往往聘请公办学校的名校长(或已退休的)到民办学校任校长。这样就造成民办学校经营权和所有权事实上的分离。民办学校校长没有财权、物权和人事权。我们调查的一所民办学校校长对我说过:他买一枝一元钱圆珠笔和两元钱笔记本,也要打报告由法人审批,心理特别不舒服。有一种给别人打工、处处受到制约的感觉,不如原来在公办学校当校长干的顺心,所以没有把它当成事业而全身心投入,事实上也如此。另外,民办学校在体现人本管理、促进教师个体专业成长方面,没有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科学地建章立制,随意性很大。

     (三)地方政府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影响

     一些传统落后的乃至错误的观念严重妨碍了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条例》行使管理权力。

     1、地方政府对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动机随意性大。相当部分地方政府决策机关从节省教育经费,减轻财政负担的动机出发,教育行政部门从管理民办学校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动机出发,都认为民办学校办的越多越好。因此,在审批民办学校过程中,出现一系列不合法和程序的现象。一是降低办学水准,放松办学要求,而且很少考虑整个地区的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二是违反审批程序。在我们所调查的县,有些学校是先开学,后审批,有的学校至今没有合法的办学手续;三是超越审批权限。《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但是我们所调查的这个县却有县长办公会审批。由于他们不了解实际,反而增大了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2、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法制观念不强。首先,表现在相当部分地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只是按照有关上级领导指示办事,而把有关法律和法令放在一边;其次,不理解民办教育性质。相当多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把民办学校与民办医院、民营企业看成是一样的,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第三,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对立起来。他们认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是管好政府办的公立学校,民办学校是社会力量或公民个人投资办的学校,学校办的好与坏,与政府无关,是办学者自己的事。对民办学校教育与教学质量缺少强有力的监管和评价机制,有的地方甚至从来不过问。

     三、民办教育今后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大力做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工作

     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对民办教育促进法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大家的自觉性,要使社会每个公民都知道,《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我国其它法律一样,是带有强制性的,全社会都必须遵守,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还要特别提高各级党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认识,使他们对于促进民办教育有紧迫感,有历史责任感,克服那种重经济、重公办教育,把民办教育视为软任务的错误思想观点。在对各级党政部门领导人政绩考核时,要把民办教育作为一项考核指标。

     (二)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办学之路

     通过对近20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回顾,民办学校有办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不成功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无质量;二是无特色。究其原因大都在出资方,他们一开始就动机不纯,办学的目的是为了赚钱,急功近利,急于收回成本,根本不考虑质量,盲目扩大招生数量和加快学校发展规模。投资方不懂教育,又不放手让校长办教育,不尊重知识,不尊重教师,把教师和校长当成打公仔。他们所谓的特色学校,就是校舍豪华、全寄宿制封闭式管理,或者打出外语、电脑的广告。须知学生是来学习的,不是来度假休闲的,校舍豪华对教育质量起不了作用,只有外行人才会看花眼,正确的办学思想和高素质的校长、教师队伍才是办学质量的关键所在。课程与教材、教学策略、教学理念、培养目标才是办学特色的真正内涵。因此,民办学校要办成功,必须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之路,更需要投资方与校长、教师的责任心与真诚的合作。

     (三)坚持依靠教师办学的教师管理思想

     当今学校管理已有重视物质和资本管理向重视知识和人本管理发展。学校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教师是教育教学过程的实际组织者、操作者。教师与学生直接交往,对他们施加直接影响,使学生身心和知识得到健康和谐发展。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好坏,取决于教师知识素养和能力素养。因为教师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导力量。现代管理人本原理认为,人是最具有能动性的。人是所有管理因素中最核心、最根本、最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因此,民办学校应在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前提下,把尊重教师、理解教师、激励教师、充分发挥教师主体能动性,作为学校管理基石。树立依靠教师办学的教师管理理念,把教师当作学校管理的主力军和主要依靠力量,重视在职教师的培训与提高,满足教师正当、合理的需要,建立合理的教改研究与考核评价机制,依靠教师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

    (区域民办教育发展战略研讨会与会论文)

来源:[ 中国教育先锋网 ]
发布时间:[ 200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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