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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布"红""黄"牌成人高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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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成人高校招生质量关,是教育部紧抓不放的一件大事。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05年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红”、“黄”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名单,名单中“红”牌学校12所,“黄”牌学校7所,因统计失误而进行内部通报的学校10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销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教育部强调,近年来,随着成人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其办学条件日趋紧张。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基本的办学质量。
“红”牌成人高校名单(12所)
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北京市)
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天津市)
辽宁省直属机关职工大学(辽宁省)
吉林市职工大学(吉林省)
哈尔滨市教师体育学院(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黑龙江省)
鸡西煤炭职工医学院(黑龙江省)
上海财政税务职工大学(上海市)
福建职工大学(福建省)
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福建省)
昌河职工工学院(江西省)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广东省)
(注:其中“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吉林市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福建职工大学”、“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5所成人高校已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红”牌学校。)
“黄”牌成人高校名单(7所)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职工大学(吉林省)
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山西省)
南京联合职工大学(江苏省)
南京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江苏省)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江西省)
河南省安阳钢铁公司职工大学(河南省)
四川省化工职工大学(四川省)
(注:其中“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两所成人高校已连续两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
因统计失误而进行内部通报的学校名单(10所)
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北京市)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北京市)
通化市职工大学(吉林省)
通化钢铁公司职工大学(吉林省)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市)
上海市卢湾区业余大学(上海市)
浙江省省级机关职工业余大学(浙江省)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省)
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湖南省)
成都电子职工大学(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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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教育报 ] |
|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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