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晚11时许,四川省华蓥市公安局明月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广渝高速公路油炸沟站口检查时,发现一出租车上有两名少年抽着高档玉溪香烟,形迹十分可疑,遂对他们进行盘查。民警从其中一名叫小亮(化名)的13岁少年身上查出现金2700元,这名
少年对民警谎称钱是他父亲给的学费。 执勤民警没有轻信少年的话。经过几天调查核实,终于弄清了这笔钱的来源。原来在十几天前,家在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护安镇的小亮趁父母不备,从家中千辛万苦筹得的建房款中偷拿了6200元现金,然后不辞而别。他与要好的同学一道,先后到广安、华蓥等地游山玩水、打电子游戏,共挥霍掉3500元。见钱已花去一多半,便怀揣剩下的2700元,与一位同学打的回广安,准备再潇洒几天。不料,他们乘坐的出租车在经过高速公路检查站时,被民警识破。民警请来小亮父亲,责令他对孩子严加管教,同时把小亮剩余的钱交还给其父。彭父捧着被民警追回的血汗钱,激动不已,连声称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