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教育首页
 
报考招生 最新招生信息 | 高考指导 | 职成学校报考指南 | 职成学校招生指南 | 普通高校报考指南 | 普通高校招生指南
志愿填写指南 | 热门专业 | 民办学校报考指南 | 民办学校招生指南 | 网络学校报考指南 | 网络学校招生指南 


山东新规定:专科生可借“学分互认”升本
http://www.gjjy.com
 近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就推进我省高校学分互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表示高校及高校内院系之间,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之间、本专科学历层次之间,经教学内容、人才培养理念等方面的协议论证可实施学分互认。同时,将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学分互认试点工作。

  实施学分互认的有关高校可选择“1+X”、“2+X”和“3+X”学分互认模式进行单向
或双向学分互认工作。其中,“X”为弹性修业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

  要选择“双师型”师资力量强、实习实训条件好的本科院校积极试办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与办学时间较长、办学水平较高的专科层次的高职院校的专业共建、学分互认,实施高等技能型人才联合培养、校际间学分互认的培养模式。

  各高校可选择办学时间长、师资力量比较雄厚、办学条件好、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实施双专业教育。在确保第一专业毕业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学生修满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可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学生未能在规定年限内修满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可发给写实性辅修第二专业(课程)证书。

  校际学分互认须签订学分互认协议书并由牵头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实行学分互认的高校,要及时向学生公布开放的课程、选修的程序和成绩记载、学分认定的办法,以便于学生选择。

  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专科段的学业情况,按照年度专业招生计划确定通过学分互认模式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学生名单,并按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学籍注册登记手续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专业毕业学分要求的,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并于当学期末及时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同时,有接收单位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给就业报到证。

  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学生按学分缴纳学费并分学期办理注册手续”的规定,根据学生选读学分数的缴费情况给予注册认定。学生所交纳的学费根据选取学分计算收取,学生修满专业规定的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通过学分互认由专科段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学生,须按照我省规定的

 
专升本教育年收费标准,计算出该专业修完本科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所需要的收费数额,然后与该专业本科段总学分进行换算,计算出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再根据学生选取的学分数计算收取,但学生完成学业缴纳的费用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学费总额。(记者:蒋波)


来源:[ 转自 新浪网 ]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14日]
打印本文 | 返回页首 |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北京亿诺网  亿诺通数据中心  中国汽车热线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导报 科学之友 新华教育 满分学习考试网  炎黄在线
黑龙江教育信息网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研网 中国司法网中华教育培训网 巨人论坛 中国教师网 医学教育网 考研教育
中国在职研究生网 北京慧师网

:::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大陆地区
- 广告代理
- 广告报价
- 广告知识
竭诚合作: 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86.10-51922248
联系人:倪先生
版权所有:国际教育网  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亿诺网   宽带支持:中国亿诺通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030524
E-mail:webmaster@gj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