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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按一费制讨超额学费 校方"退钱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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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鹏)得知中小学收费存有“一费制”标准后,来省会打工的河南人王先生,意欲追回曾经为两个孩子向市32中缴纳的3000元额外费用。然而面对该校“退钱退人”的答复,担心儿女无学可上的王先生无奈爬上该校5楼阳台。

  家长:孩子转学额外缴费

  昨日上午10时40分,记者接到读者反映称,市32中内有一名学生家长要跳楼,记者赶到现场时,王先生已经被民警解救下来。

  王先生告诉记者,春节过后他将河南老家的一双儿女接到石家庄,转学到离住处不远的32中就读。学校接收两个孩子的条件是:每个孩子每学期除基本费用外额外缴纳1000元费用。王先生在交了2000元钱后,两个孩子进入到该学校就读。

  转眼间到了下半年新学期缴费的时候,手头紧缺的王先生为一个孩子缴纳了1000元费用后找到学校表示,另外的1000元以后补交。

  校方:退费必须退人

  9月份,就在王先生为这1000元犯愁之时,一位老乡却带给他一个好消息:按照国家“一费制”标准他的孩子不用另外缴费。

  10月7日,王先生带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向桥东区教育局反映此事,得到“我们将向学校调查了解此事”的答复。

  10日上午,王先生接到学校一位负责人电话,通知他前往学校领回曾经缴纳的3000元费用。

  昨日上午,王先生带着收据来到该学校,一位接待他的负责人接过收据后很爽快地将3000元钱交到王先生手中,随后,这位负责人漫不经心地提醒王先生:“走的时候别忘了把两个孩子领回去。”

  闻听此言,王先生的心猛地一惊,并按自己了解到的“一费制”标准和这位负责人理论,但无论他怎样哀求,这位负责人的答复始终是“退费必须退人”。

  “孩子才十几岁,无论如何我也不能让他们退学呀!”带着这样的心理,看到苦苦哀求也毫无用途的王先生跑到5楼阳台,准备一死以求儿女有学可上。

  教育部门:退人不合理

  昨日下午,记者与桥东区教育局教育科取得联系,该科一位臧老师称,他前几天接到学生家长反映后,就此事与该学校负责人取得联系,责令校方调查处理。臧老师表示,无论新生入学还是借读,“一费制”标准以外的收费都不合理,而这种“退费退学”的情况更是不对。

  当天下午,记者突然接到王先生的电话,称学校的态度来了个180度转弯,在记者采访走后,学校就有一位负责人表示,孩子可以继续在学校就读。

来源:《燕赵都市报》

来源:[ 人民网 ]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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