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道林 实习生刘孝文)昨日,长江职业学院03级多位贫困生反映:学校近两年没有对他们减免学费,希望学校兑现招生时的承诺。
他们说,2003年该院在招生时承诺,来自全国省级贫困县(市)的农村学生,如果有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学校审核即可每年减免学费400元。
当年秋季入学时,他们享受了400元的学费减免。去年5月,该院突然变卦,要求各科考试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无违规记录,才能继续享受学费减免。学生认为,学校擅自提高门槛,不讲诚信。
长江职院一位负责人称,当年享受减免的贫困生多达425名,不排除部分学生提供了虚假贫困材料。从去年开始,学校为了引导贫困生学习,并挤干贫困生中的水分,对03级贫困生的学费减免提高了标准。去年有100多名03级贫困生没有达标,不再享受这种优惠。
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会亮认为,2003年该校的招生简章相当于与学生签订的合同,校方无权单方面变更。2003年学校认定的所有贫困生,都应在就读时享受每年400元的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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