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1906年发表《论教育之宗旨》,指出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完全之人物”——“身体能力”和“精神能力”,两方面都得到发展。他把教育分为体育和心育,心育又包括智育、德育和美育。明确提出把美育列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之中。王国维正式使用“美育”的概念,将美育与德、智、体三育并列,开创了中国近代教育风气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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