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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召开的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建工作会议,要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校,凡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年内都应建立起党组织。山东省委副书记陈建国,省委副书记、织部长姜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目前,山东省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已达3360所,在校学生60多万人,职工4万多人,共有党员6200多名。但其中高等学校中建党组织的仅占46.3%,中、小学建党组织的仅占19.4%;有的党组织活动不正常;木能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不明显;当一部分学校党员数量偏少,党的力量薄弱。 会议强调,要加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的组建步伐,做到学校发展到哪里,党的工就做到哪里。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学校,一般应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从实际出发,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临时组建等多种形式灵活设置党组织;暂具备条件,通过有目的地选派党员骨干、派驻党建工作联络员、人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等措施,为建党的组织积极创造条件。今后,凡经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行政法新登记的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 会议要求,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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