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协文[200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教育部所属有关会员单位:
经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第三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增加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的名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3月12日印发的中教协文[2003]7号《通知》精神仍然有效。新分配的理事候选人名额减去已报的名额,就是应增加的名额。
二、已报的理事候选人及出席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可以进行调整,但均应以文字材料为依据。
三、新增的理事候选人和调整后的理事候选人(包括出席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的名单,请务必于11月25日前报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附件: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200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