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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一考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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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院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广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并用于分别顶替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学分,最终实现PETS考试成绩的“一考多用”。

  据介绍,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由低到高共分PETS-1至PETS-5五个级别。PETS考查的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分笔试和口试两个相对独立的项目。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语言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为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考试的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个考次,两者均合格者发给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PETS考试自1999年9月首次在全国部分省市开考2002年已达33万人。我省2002年也开始组织PETS考试。

  教育考试院规定,在自学考试大专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并用于分别顶替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学分,实现PETS考试成绩的“一考多用”。同时规定,在条件成熟后,我省将实现PETS-2和PETS-3考试对英语(一)和英语(二)考试的替代。


来源:[ pp39考网 作者:pmq ]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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